112、
季三青说过,【不可以生,而可以死】。
九王爷说过,【大丈夫当马革裹尸】。
我说:
“去他娘的,我要让我的兵活!”
我的兵追随我是为了封侯裂地,衣锦还乡。不是为了那些所谓的大道理去死的,他们不应该不明不白、毫无价值地死在这里。
我要让他们活下去。
只要我还活着,我就一定要让我的兵活。
我靠在城墙边休息,度过了一个无眠的夜晚,当敌方战鼓敲响之时,我站起身来,甲上冰霜崩落。
我向远方望去,敌军仿佛永远都杀不完,黑压压地遍布城外的每一寸土地,旌旗蔽野,尘埃漫天,喊杀之声响彻云霄。
我拿起已经钝了的长剑,开始了又一天的厮杀。
自从小崽子他们带兵离开之后,这已经是第九天了。
九者,阳之数,道之纲纪也。
这是注定不凡的一天,困于黄荃城中的恶鬼终于等到了属于他们的援军。
我站在最高的城墙之巅,遥望着远方,泪流满面。
万马奔腾,季家的青鸾旗帜猎猎飞舞,骑兵身披褐色皮甲,头盔顶部有着血红色的盔缨。这支轻骑宛若自苍穹而至的神将,战无不胜,攻无不克。整支军队如同利刃一般直**敌营之中,所有阻挠在他们的战力面前都是虚妄,他们以摧枯拉朽之势,于十万敌人之中生生破出一条路径。
正是是季清霜与她手下的骑兵。
为首者身骑白马,银甲覆身,手握红缨长枪,所经过之路尽是腥风血雨。
从故事一开始就是这样的,那个女人永远骄傲无比,没有任何人可以打败她,她生来就碾压所有男人。
于阳光之下,那个女人的银甲耀眼夺目,几乎有与太阳争辉之意,她于修罗战场之中如入无人之境。
她从没有怕过任何事情,无论刀山还是火海,她只需一人一枪,哪怕是冥府也敢去也。
她杀出了一条血路,无人敢拦,最后杀进了黄荃城中。
城门大开,马蹄声动十里,季清霜带领手下骑兵呼啸而过,冲入城中。
我快步走下城墙,季清霜牵着马匹,手中提着长枪,小崽子跟老鼠见到猫似的乖乖站在她旁边。
“外面什么情况?”
我开门见山,跳过了叙旧的程序。
季清霜将长枪丢到一旁,小崽子手忙脚乱地接过。
“符锦那个疯子谁也拦不住,边塞三洲的增兵还没有到,他就带兵直奔京城去了。”
季清霜冷笑着说,她摘下头盔,这次不用她丢,小崽子自己凑了过来,乖乖接过。今日她束了男式的发髻,头发没有散开,她斜眉入鬓,略薄的嘴唇显得有些冷漠。
她的话引起我的深思,主子他着实没有必要这么做,长驱直入敌方大本营,连后勤和补给都不顾,过于激进,完全就是将自己置于不必要的险境,不是主子的行事风格。
莫非,他是想将围攻黄荃城的大军引过去,解除我的围困?
这个念头一闪而过,我并没有放在心上。我随即意识到就这点可以文章,心中随即被这一想法占据了所有注意力。
季清霜跟我共事这么多年了,我是什么尿性她比我更清楚,从我的一些微表情,她敏锐地发现了不对劲。
“你又在打什么鬼主意?”
我摸着下巴短短的胡茬,故意买了个关子。
“想到了一个恶心人的主意,等明天打仗的时候,可以陪他们玩玩。”
季清霜皱着眉头看我,然后把自己的兵符丢给我。
我跟小崽子一样手忙脚乱地接过,免得摔坏了这么个宝贝。
“你干什么?”我气急败坏。
“让我打仗行,论阴谋诡计我可玩不过你。明天你来指挥。”
“你对我这么有自信?”
“嗯,我追了符锦十年,那家伙还不是被你这个小浪蹄子给勾了魂儿?”
这是什么见鬼的玩意,对情敌的自信?
不对,这句话的关注点应该是——
“你这家伙,什么叫小浪蹄子啊?喂!”
113、
有了季清霜的的骑兵作为援兵,军中整体的氛围轻松了不少,我的手下也有了与我开玩笑的心思,第二日开战之前,他们未来欢迎新同胞,专门搞了个动员大会,还把我撺掇到了人前,起哄让我说上一句,鼓舞鼓舞军心。
我站在几层门板搭成的简陋台子上,憋了半天,只憋出一句。
“杀一个够本,杀两个赚了!”
底下的士兵哈哈大笑,还有人起哄说,你这句话两天前说可以,现在季将军来了,你是看不起她吗?
我想想,他们说的有道理,有季清霜和她战无不胜的骑兵在,我们就算赢不了,死也死不掉的。
我也就换了一句。
“这仗打完,我们喝酒吃肉!”
底下人毫无反应,我顿了顿,加了一句。
“管够吃!我请客!”
底下人欢呼雀跃。
我的兵是开心了,我却一点都不开心。倒不是心疼那点酒肉钱,而是我手下这群草寇的表现太不堪了,为了一点吃的就开心成这样。他们也不看看隔壁季清霜的军队,法令严明,不苟言笑。
真的是没追求。
与季清霜纪律严明的军队不同,我的军队更像是一群流氓。由于我本身也是一个流氓,所以能跟这群家伙处得不错,但我面对季清霜麾下的那群怪物,有点怂。即使她把兵符给了我,我依旧不敢命令他们。
季清霜此时终于了她身为女性细心的一面,她看出了我的顾虑,主动走到台前,与我并肩而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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